长沙芙蓉重拳打击假天狮犯罪团伙,16人难
从年开始,多个以“天津天狮”名义从事传销行为的违法集团组织在长沙各地活动,他们以相亲、找工作等为由诱骗数人前往该组织窝点。8月16日上午,长沙芙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系列案中的两个犯罪团伙,两案被告人达16人。公诉人介绍,以梁鸿娇和姜森元为首的两个作案团伙,均以“天津天狮”传销组织为名实施系列团伙犯罪。从年年初开始,他们便各自带领小团伙,设立了非法传销窝点,多次以暴力、威胁以及非法拘禁的方式,抢夺他人钱财。年5月28日下午6点多钟,受害人钟某向长沙芙蓉警方报警称,在长沙市古汉路新桥沁园小区房,他被人强行拉入传销组织后非法拘禁,接警后,长沙马王堆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营救。但深挖发现,这个被捣毁的窝点只是冰山一角,背后还有更加庞大的犯罪团伙。随后,长沙芙蓉分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5.29专案组进行专案调查。年7月11日凌晨4点,长沙芙蓉公安对位于长沙芙蓉区、雨花区、天心区、长沙县的14个传销窝点同时实施抓捕。最终,警方抓获了经理、大主任、主任等相关涉案人员人,成功解救20名受害人。 起底“天津天狮”恶势力传销团伙 曾被该传销组织坑骗的受害人回忆,他入伙时被告知,花元购买是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产品,结果却什么都没有拿到手。他曾以为,自己加入的是天津天狮的直销团队,加入之前,他还填了一份“天狮集团业务员申请表”。而在讲课中,团队又称是与天津天狮集团合作。但事实上,真正的天狮公司与传销组织无任何关系。坑骗手段众多,内部分工明确该组织分为经理、大主任、主任、老板四个层级,设立多个称之为“家”的窝点,每个家都有一名成员作为主任,负责窝点的全面管理,其他人员则负责以交友、谈恋爱、结伴旅行等为幌子,骗新人进入传销窝点。随后,该窝点负责人会要求其加入组织,购买并不存在的产品,如果不配合,将会遭到抢劫、暴力殴打、威胁、非法拘禁等。在庭审过程中,记者发现不少被告人原本都是被骗进传销团伙的,可进入该组织后,这些人不仅被洗脑,还很快成为了团伙的主要成员,开始骗更多的人进入组织。宣判结果: 法官认为,以梁鸿娇和姜森元为首的两个作案团伙实施犯罪均有固定模式,参与的重要成员固定,经常纠集一起以暴力、威胁或非法拘禁等手段实施犯罪,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危害后果,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8月16日上午,长沙芙蓉区人民法院对两案中16名被告人依次进行了公开宣判,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两年不等,处罚金五万元至一万元。目前,该系列案已对多名被告人做出了审判,部分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为防止不明真相的人民群众被蒙蔽和欺骗,特将“假天狮”传销组织的特征表现如下: 一、假借与天狮公司合作的名义,对外宣称为“天津天狮”或“天狮生物发展”等进行欺诈活动,实际业务则与天狮公司无关。 二、采用“三商法”模式和“五级三阶”制的奖金制度(分ABCDE五级)。 三、以好工作、好机会、好事业等各种谎言将亲戚朋友骗到外省的传销窝点,软硬兼施逼迫加入。 四、以灌输“不劳而获、坐享其成、快速致富”等迷魂汤对受骗人进行反复洗脑。 五、以拉人头方式,每人缴纳元到元不等的上线费,没有产品或谎称升到B级或更高级别后再给产品。 六、一般租用偏僻的廉价民房、采用寝长负责制,吃大锅饭,睡大通铺,生活条件恶劣。 七、采取外出贴身监督、扣押身份证、银行卡、手机、钱物,对受骗人员进行人身和行动控制,甚至拘禁和殴打等。 八、将工商、公安部门对其进行打击的行为说成是制造“负面”和保持“生态平衡”。 “假天狮”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天狮驰名商标的合法权益,给天狮公司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多年来天津天狮在不断加强企业自身管理的同时,积极配合国家执法部门,对“假天狮”的非法传销活动予以严厉打击,同时我们对在打假活动中给予支持和指导的政府执法部门赠送了锦旗,多家正规主流媒体也对打假事件进行了正面宣传报道,受到各地政府及广大群众的广泛好评。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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